关于公开征求废止《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诚信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的《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广州市信用办转发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需对出台的涉及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措施进行清理,凡不符合《指导意见》要求的措施,要按规定予以修订或废止。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诚信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穗建规字〔2017〕3号)中部分扣分评价标准按文件要求需进行清理,由于该文于2022年1月26日有效期到期,且下一步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将由我局指导和监督市造价行业协会开展,故原《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诚信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无存续必要。

  现公开征求是否同意废止《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诚信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10月20日前书面反馈我局(发送邮件至 wangmingjie@gz.gov.cn)。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0日

(联系人:王明洁 ,电话:83630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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